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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公司 (Sdn Bhd)(或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LLP))有什么好处?

在继续阅读之前,我们建议您先在这里阅读可以在马来西亚经营的不同类型的商业实体。但是,如果您已经了解了企业与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的区别,那么请继续阅读以了解更多公司或LLP的好处!

您可能知道或也有可能不知道,由于经营一家公司涉及广泛的合规性义务,因此经营一家公司比经营一家普通企业要复杂得多, 而LLP的经营复杂度介于两者之间。

公司运营涉及较高的行政和运营成本(例如成立费,备案费和税金),以及必须遵守一系列法律和法规要求(例如公司的公司秘书和审计要求)。但是,选择成立一家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来经营您的业务会带来很多好处,并且很可能成为未来的一项不错的投资。让我们解释一下原因。

如果您已经注意到,在描述成立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时,我们在上方使用了“成立”一词,而不是“注册”一词,这是有原因的。“成立”是指将某些东西构成为合法公司,而注册”是指输入或正式在列表中做记录。如您所知,这意味着成立过程创建了一个新的法人实体,而注册过程却没有。

因此,如果要充分理解成立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的好处,而不仅仅是将您的公司注册为独资或与普通合伙企业,您将需要了解“独立法人资格”和“有限责任”的概念。

什么是”独立法人资格”?

根据马来西亚《2016年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2012年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 LLP法”)注册成立的所有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均被授予“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特法人资格。根据《公司法》第20条和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条分别赋予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律规定的独立于其成员/股东及其合伙人(即其所有者)的法人资格。

这意味着经过正规成立的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是独立于其所有者的法人(虽然不是一个人,但就法律而言仍然是一个独立于其所有者的人)。注册为独资经营或合伙经营的企业不具有这种独立的法人资格。

因此,即使您是公司运营背后的唯一个人,但根据法律,您和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人”! 有趣吧? 嗯,这就是公司。 同样的,有限责任合伙人是独立于其合伙人的法人。

因此,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公司可以就与其有关的事项自行起诉或被起诉,并且其所有者或高级职员只要不采取越权行为(即超越其法律权力或权限行事), 就不需要涉及任何此类法律的诉讼程序 。

什么是有限责任?

顾名思义,以有限责任公司或私人股份公司形式成立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公司(即Sdn Bhd或Bhd),其合伙人或股东/成员仅对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或公司的债务负有法律责任,但仅限于其部分或股份的面值 – 一分钱不多! 另一方面,注册为独资经营或合伙经营的企业的所有者不享有这种责任限制,并将对这些债务和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这些都那么重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限责任意味着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所有者可以通过这些业务实体经营其业务,而不必担心由于参与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而引起的广泛的个人责任。 这就是为什么公司(尤其是私人有限公司)成为企业主用来经营企业的流行商务工具的原因。

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都有永久的继承权,这意味着它们的存在可以幸免于其创始股东/成员或合伙人的死亡,退出或罢免,直到并除非依法解散为止。其股份代表公司的所有权,可以轻松转让和管理。此外,在潜在客户和进行业务交易的客户的眼中,公司和LLP运营所涉及的法律和法规要求以及合规义务提高了它们的可靠性,责任感和整体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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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中表达的观点旨在为主题提供一般性指南,并不构成专业的法律建议。 我们建议您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寻求适当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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