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为自己行事,而必须通过经营公司的人行事。因此《 马来西亚2016年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211(1)条规定:“公司的业务和事务应当由,或在董事会的方向进行管理”。董事也是公司的代理人,公司受其代理人的行为约束。 因此,董事在行使权力时对公司负有信托责任。以下是公司董事的一些重要角色和职责:
职责1:履行正确的宗旨,以诚信为本,为公司谋福利
董事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根据公司法行使其权力,以正当的目的并真诚地为公司的最大利益服务。董事行使职责时,必须只考虑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他人的利益,包括其个人利益或股东利益。
一些例子:
- 发行新股时,董事必须行使其权力以达到正当的目的,即增加公司的资本以为其业务融资。 行使权力不能以稀释现有股东的表决权为目的。
- 股东遵循了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但董事试图通过拒绝该请求来阻止该股东大会。
- 如果公司因为董事的决定而犯下了罪行,但董事会却决定不对这位董事采取必要的行动。
职责2:避免任何利益冲突
董事不得,未经董事会同意或未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批准:
- 使用公司的资产;
- 使用凭借担任公司董事职位而获得的任何信息;
- 利用他身为公司董事或高级职员的身份;
- 利用他因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职员而获得的公司机会;或
- 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业务,
而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任何其他人获得利益或利润,或对公司造成损害。
董事必须尽早在董事会会议上声明与公司在交易上的利益。因为这可能与其作为董事的受托职责相抵触。董事也应在董事会会议上声明利益冲突的程度,和在声明后自动放弃投票表决权。
职责3: 采取谨慎的行为和决定
董事必须必须利用其知识,技能和经验采取谨慎的行为和决定。董事应始终确保其做出的决定符合最高标准并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无论董事是执行董事还是非执行董事,都应履行该职责,并且也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即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等。
为业务做出判断
作出业务判断时,董事必须:
- 出于正当目的和真诚做出决定;
- 在判断的事物上没有重大的个人利益;
- 根据手上的资料合理地做出判断和决定,并确保该决定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
资料/信息的依赖
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依靠以下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
- 董事认为可靠且有能力的公司职员;
- 公司聘用的专业人员或专家;
- 另一名董事; 或
- 董事会委员会,董事不是其成员。
但是,尽管依赖于他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他仍必须真诚行事,并对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独立评估。
授权
董事可以将董事会的任何权力授权给委员会,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专家,除非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决议禁止这方面的授权。 如果董事认为该委托人将按照董事的职责行使权力,并且委托人是可靠和有能力的,董事可以免除其职责。
内部控制执行系统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董事必须确保该公司已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该系统应提供合理的保证,以保护公司的资产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或出售所造成的损失,并且所有交易均已得到适当的授权或记录,以能够准备公司的财务报表。
现在您已经了解了董事的所有角色和职责,但是您知道董事的类型很多吗? 阅读此处的文章 ,以了解有关马来西亚公司的董事类型。您知道董事和股东的职责不一样吗?点击 此文 详细了解股东的角色和权利
本篇文章中表达的观点旨在为主题提供一般性指南,并不构成专业的法律建议。我们建议您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寻求适当的法律建议。